本報訊(記者黃英)7月8日,寧夏公安廳交管局發出通知,從8月1日起,我區將規範二手車行業發展秩序。對無資質的堅決予以取締,對違法經營的,或“馬路市場”“停車場市場”等占道經營、擾亂交通秩序的,要依法處罰。
   記者瞭解到,整治中各地交管部門將聯合商務、工商、稅務等部門,加強對二手車交易市場監督管理,對本轄區二手車交易市場的經營資質進行一次集中清理,對無資質的堅決予以取締;對違法經營的或“馬路市場”“停車場市場”等占道經營、擾亂交通秩序的,通報商務、工商部門依法處罰。同時,加強二手車交易市場周邊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督促、協助交易市場經營者完善經營場所交通標誌標線等設施,以防出現新的秩序亂點、交通堵點。交管部門還將會同治安部門嚴厲打擊二手車交易市場周邊非法交易活動,整治二手車交易秩序,嚴懲違法私下交易行為。
   自治區交管局要求,各地要加強對二手車轉移登記查驗及相關資料真偽的辨別審查,嚴格車主身份信息審核,準確採集、錄入車輛和車主信息。對未經商務部門備案、未在車管所備案確認的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和拍賣企業等市場主體開具的二手車銷售發票不予受理轉移登記業務。對有3次以上轉籍過戶、3次以上補牌補證、登記後短期內轉籍過戶等重點嫌疑記錄的,辦理該車同類業務時要嚴格審核車主信息和相關證明憑證。
   民警在日常執法檢查中,加強對無牌無證、使用臨時號牌等車輛的檢查。車管所將加強和嚴格車輛臨牌管理,同時每日要從綜合應用平臺下載超過30個工作日未辦理轉入業務的機動車信息,抄報新車主所在轄區大隊開展排查,督促辦理轉入。對車主名下登記車輛未按規定辦理轉移登記的,在辦理其他車駕管業務時,綜合應用平臺將自動預警提示,督促車主辦理轉移登記後,方可繼續辦理其他業務。  (原標題:我區8月1日起整治二手車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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